等效排气筒的计算
等效排气筒的计算
A.1 当排气筒1和排气筒2排放同一种污染物,其距离小于该两个排气筒的高度之和时,应以一个等效排气筒代表该两个排气筒。
A.2 等效排气筒的有关参数计算方法如下。
A.2.1 等效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速率
按下式计算:
Q=Ql十Q2
式中:
Q一等效排气筒某污染物排放速率;
Q1—排气筒1的某污染物排放速率;
Q2 —排气筒2的某污染物排放速率。
A.2.2 等效排气筒高度
按下式计算:
h = [(h12+h22)/2]1/2
式中:
h-等效排气筒高度;
h1-排气筒1的高度;
h2 -排气筒2的高度。
A.2.3 等效排气筒的位置
应于排气筒1和排气筒2的连线上,若以排气筒1为原点,则等效排气筒的位置应距原点为:
x=a(Q—Q1)/Q=aQ2/Q
式中:
x一等效排气筒距排气筒l的距离;
a一排气筒1至排气筒2的距离;
Q1、Q2、Q—同A.2.1
来源于: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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