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经居民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公民在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需持下列证明材料前往派出所申请更正:(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出生证》或出生日期差错的原因和原始凭证。(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单位职工的,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于户籍登记工作人员疏忽或差错的,不需单位证明)。(5)打印变更更正申请表后交主管所长批准后报分局主管局长审批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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