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资产拍卖、转让;2、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3、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4、企业租赁;5、资产抵押及其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第三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可以自愿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涉及国有资产或者公共利益等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评估的(以下称法定评估),应当依法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第四条 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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