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被起诉后,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可能会面临积极应诉、财产查封和冻结、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甚至可能被判处刑罚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包括隐藏、转移、毁损财产、拒不协助执行等,情节严重者将涉嫌犯罪。因此,被起诉后应积极应对,并履行法院判决,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风险。
法律分析
欠钱不还被起诉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还谈不上有什么后果,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欠钱不还被起可能面临以下问题:
1、原告起诉后,应当积极应诉,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判决;
2、如果法院判决对自己不利,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尽快履行;
3、法院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
4、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影响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
5、最后,被执行人可能因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而被判处刑罚。
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并采取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导致无法执行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
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结语
欠债不还被起诉,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并无太大后果。然而,若拒不履行判决,在法律上将承担相应的后果。可能面临以下问题:首先,被告应积极应诉,争取有利判决;其次,若判决不利,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应尽快履行;此外,原告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查封、冻结财产;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可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影响其日常生活;最后,拒不履行判决可能导致刑罚。对于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隐藏、转移、毁损财产导致无法执行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明确规定了这一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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