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专利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以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五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陪察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没举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芦迅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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