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人员回避条件及法律后果。审判人员需回避与案件当事人、代理人有亲属关系、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关系。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回避申请由院长决定,或由审判委员会决定若执行法官为院长。被申请回避者在决定期间暂停执行职务。若回避申请获批,被申请回避者退出审理或诉讼;若申请被驳回,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者可继续参与审判或诉讼。
法律分析
一、审判人员回避条件有哪些规定
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条件是: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回避理由】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二、申请法官回避由谁决定
申请法官回避是由院长决定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官需要回避的,一般是由院长进行决定的,如果执行法官是院长的,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回避是指司法人员由于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而不参加该案的侦查、审判等活动,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察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参加与本人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的案件的审判、检察或侦察。
三、回避的法律后果
在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到法院作出是否同意申请的决定期间,除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外,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当暂停执行有关本案的职务。法院决定同意申请人回避申请的,被申请回避的人退出本案的审理或诉讼;法院决定驳回回避申请而当事人申请复议的,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判或诉讼。
结语
审判人员回避条件明确规定,包括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关系。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法官回避由院长决定,执行法官是院长的则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回避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暂停执行相关职务。法院同意回避申请,被申请人退出审理或诉讼;驳回回避申请后,当事人可申请复议,期间被申请人继续参与案件审判或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
(一)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的;
(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
(三)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
人民法院审判前款规定的案件,法律规定由法官独任审理或者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
(一)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三)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四)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十七条 第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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