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应根据情况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1、在墙体两侧采取柔性连接。
2、在管道或保温层外皮上、下部留有不小于150mm的净空。
3、在穿墙处做成方形补偿器,水平安装。
在调研中了解到,有些工程项目在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处的管道安装,由于处理不当,使用中出现变形破裂现象,所以增加了此条款。
二、在同一房间内,同类型的采暖设备、卫生器具有管道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三、明装管道成排安装时,直线部分应互相平和。曲线部分:当管道水平或垂直并行时,应与直线部分保持等距;管道水平上下并行时,弯管部分的曲率半径应一致。
四、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位置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
2、固定支架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固定应牢靠。
3、滑动支架应灵活,滑托与滑槽两侧间应留有3-5mm的间隙,纵向移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无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垂直安装。
5、有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向热膨胀的反方向偏移。
6、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
五、原《规范》第2.0.8条、第2.0.9条、第2.0.11条经过多年的实践是可行适用的,故保存。
六、钢管水平安装的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表3.3.8的规定。
七、原《规范》第2.0.12条中保温管道支架间距根据调研及参考一些资料适当地放宽0.5m。
八、采暖,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金属管道立管管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5m,每层必须安装1个。
2、楼层高度大于5m,每层不得少于2个。
3、管卡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1.5~1.8m,2个以上管卡应匀称安装,同一房间管卡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九、原《规范》第2.0.13条调整并增加同一房间管卡应安装在同一高度的要求。
十、管道及管道支墩(座),严禁铺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理的松土上。
十一、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且端面应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
十二、弯制钢管,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热弯: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3.5倍。
2、冷弯: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4倍。
3、焊接弯头: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1.5倍。
4、冲压弯头:应不小于管道外径。
十三、原《规范》条文,增加了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经过调研了解到,这个缝隙不堵不美观,而且不具私密性,所以增加了此内容。
同时我们要充分意识到,在修建建筑施工时一定要把握好质量,因为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给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有关人员一定要非常重视并且严格的守好建筑物给排水施工质量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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