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登记表不等同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的内容应包括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内容。
一、劳动合同怎么写
劳动合同的书写:劳动合同一般包含的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二、多久可以签劳动合同?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何订立劳动合同: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具有以下条款: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③劳动合同期限;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⑥劳动报酬;⑦社会保险;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人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2、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劳动合同必要的几项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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