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现居住用地分为三类,一类居住用地,国标为R1,是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的低层住区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国标为R2,是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布局较完整、环境良好的多、中、高层住区用地;
三类居住用地,国标为R3,是公用设施、交通设施不齐全,公共服务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区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用地
法律依据: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3.3.2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 一类居住用地,国标为R1,是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的低层住区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国标为R2,是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布局较完整、环境良好的多、中、高层住区用地;
三类居住用地,国标为R3,是公用设施、交通设施不齐全,公共服务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区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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