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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是事业编制吗

2020-07-15 来源:华拓网

农村信用社不是事业编制。
农村信用社的编制属于国企编制,因为农村信用社的机构性质其实是银行类金融机构,银行的编制一般都属于国企编制。编制的种类主要有以下五种,分别是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工勤编制、员额编制和国企编制,所以说农村信用社是国企编制,国企编制没有财政拨款保障,是有企业自负盈亏的。
农村信用社是属于合作单位,也就是集体所有制的一种单位,是由中国银行批准成绩的,而且由社员入股组成。农村信用社也是信用合作机构,以互助、自主为主要的目的,为社员提供便利。
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
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银行类金融机构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农民和农村的其他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业务经营是在民主选举基础上由社员指定人员管理经营,并对社员负责。
2、主要资金来源是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金、留存的公积金和吸收的存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其成员的资金需求。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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