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鉴定程序如下: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三、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四、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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