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实用新型进行专利侵权判定比较,一般不考虑侵权物与专利技术是否为相同应用领域,因为实用新型专利权涉及产品发明,而不涉及方法发明,专利法对产品专利的保护是一种绝对的保护。当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采用的是上位概念特征,而被控侵权产品采用的是相应的下位概念特征时,则被控侵权物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一、可以认定被控侵权物不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的情形
第一、对于在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有明确记载,但在专利说明书中对其功能、作用未加以说明的技术特征,不应认定为附加特征;也就是说,如果在专利说明书中根本没有涉及某个技术特征的具体说明,则不允许将该特征认定为附加技术特征,在这种情况下,被控侵权物缺少了该项技术特征,可以认定被控侵权物不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
第二、对故意省略专利权利要求中个别必要技术特征,使其技术方案成为在性能和效果上均不如专利技术方案优越的变劣技术方案,而且这一变劣技术方案明显是由于省略该项必要技术特征造成的,应当适用等同原则,认定构成侵犯专利权。
二、不构成侵犯专利权的情形
对于含有非实用新型技术特征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应当严格按照专利权要求的文字限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应当把该专利权利要求中的非实用新型技术特征认定为非必要技术特征,即被控侵权物缺少了实用新型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的非实用新型技术特征,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分为对被侵权人的损失或侵权人的利润无法查实和可以查实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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