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某些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审理的情形时,法院可以作出中止审理的裁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八十一条 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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