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