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调解劳务赔偿,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调解,并尽可能地就地进行。如果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则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