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长期不回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丈夫可以随时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妻子不同意离婚,需等离婚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
法律分析
丈夫可以妻子长期不回家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随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受妻子长期不归的束缚。如果妻子认为还有感情基础,不同意离婚时,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需要再次提起离婚之诉,只能在不准予离婚判决生效六个月之后。妻子长期不回家怎样起诉离婚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应对婚姻中长期不回家问题的有效方法
应对婚姻中长期不回家问题的有效方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与妻子坦诚地交流,了解她的需求和担忧,寻找共识和解决方案。其次,加强夫妻之间的情感连接,增加互相的了解和支持,共同营造温馨的家庭氛围。第三,适当调整自己的行为和态度,关注妻子的感受,尊重她的个人空间和独立性。此外,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婚姻咨询师的帮助,借助专业指导解决问题。最重要的是,坚持信任、理解和包容,共同努力维护婚姻的稳定和幸福。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作为离婚的法律依据。妻子长期不回家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但需注意,如果妻子认为还有感情基础,不同意离婚,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若需要再次提起离婚诉讼,需在不准予离婚判决生效六个月后进行。对于婚姻中长期不回家的问题,建立有效沟通、加强情感连接、调整行为态度等方法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同时,专业婚姻咨询师的帮助也值得考虑,最重要的是夫妻双方共同努力,维护婚姻的稳定和幸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