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无烟草证卖烟,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三十一条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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