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是一个泛称,针对不同的经济体,主要负责人的名称和职位不一样的: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社团法人的负责人,叫“法定代表人”;2、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就叫“负责人”;3、代表处的负责人,叫“首席代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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