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公司裁员要求签离职协议合法吗
公司裁员要求员工签自愿离职是违法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并非员工个人原因由公司主动提出辞退员工,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
如果员工不同意,属于非法辞退,还需要支付双倍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什么情况下才能裁员
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有两个,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以实行经济性裁员:
1、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
裁员是集中的辞退员工,所以某些与个别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不在适用。同时由于裁员往往牵涉面较大,因此在程序上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三、公司裁员补偿标准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律师
我们平时说的N+1的赔偿意思是:N=你的工作年限。
N+1的赔偿是:(你的工作年限+1)乘以你的平均月赔偿工资。
N的算法没到一年按照一年算,超出一年,哪怕是一天也按照加一算。
比如我在一个公司工作了一年零一日,那么这个N是2。
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那就再多赔偿一个月。
如果公司违法裁员那补偿就是2N+1。
裁员前记得备份重要邮件,打印员工手册,每月薪水的详细清单,以备打官司用。和HR谈话的时候记得录音。 该内容由 李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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