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挂户人员具有合法村民身份的,拆迁时能得到补偿。户籍在本村、户别属于农业家庭户且在外村不具有村民资格的农村挂户人员,应依法确认其村民资格,依法享受拆迁补偿。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9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分配。综上所述,在我国农村空挂户籍人口是可以得到拆迁补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