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有限公司,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管理局颁发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审故字〔20xx〕第 561 号)》项下影片《 守护家园 》(以下称:该影片)的出品方之一。根据本公司与该影片的其他出品方的拍摄合同(协议)约定,本公司确认:
本公司对该影片只享有署名权,有关该影片的其他所有著作权、经营权和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收益均归该影片的其他出品摄制方所有,与本公司无关。
特此声明。
本声明书在中国北京签署
传媒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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