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经营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食品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将公司的信息填上,为了避免填错可以到工商局办理点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填写,注意所有的信息必须真实。
(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食品安全制度管理文本
可以到复印店购买,或者是指定的文具店。如果店内没有悬挂安全制度管理文本条款,一定要购买悬挂,否则工商局实地检验可能无法通过。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康证、培训证复印件(一般是公司法人)
(五)公司里从业人员健康证(2人以上)复印件,只要公司里面有健康证的员工即可
(六)公司平面图、地理位置图
(七)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多长时间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要10个工作日。《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经营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食品许可证在哪里办理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规定,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凡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都应到工商部门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不需再到卫生部门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 经营者应当填写申请表,向许可证受理窗口提交下列有关材料: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商务部应出具预先核准名称的通知。
法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经营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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