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女对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那么就代表着养子女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不需要承担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
一、父母单方可以送养子女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的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生父母之间不论是否存在夫妻关系,在送养子女时,都必须征得对方同意,由双方共同送养,而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即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另一方才有权单方送养。
因为父母与子女之间是一种血缘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消除。在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所以对孩子的送养,也应由生父生母双方共同进行,不允许一方单独送养。
二、我国送养子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以下公民、组织可以作为监护人。孤儿,的保护者。社会福利机构有特别困难,不能抚养孩子的父母。孤儿的监护人有我国的规定,可以有祖父母、祖父母。希望有密切关系的其他亲属、朋友承担保护责任,由未成年的父亲、母亲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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