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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和假释的不同点是有哪些

2023-12-12 来源:华拓网

减刑和假释的不同点在于假释仅适用于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减刑适用于除死刑外的其他主刑,不包括死刑缓期执行。缓刑具有考验期,假释是不具有考验期的。

一、受贿罪应该怎样减刑

受贿十五万,按最新的刑法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完全可以减刑、假释。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如何确定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确定如下:

1、判处死刑包括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计算从判决生效时计算;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管制判决生效之日起与管制同时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管制刑期从管制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还规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管制的期限,同时执行;

3、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无期徒刑减刑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自主刑执行期满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

三、假释一般多久能办理完

假释,如果通过审核,一切手续正常的话,假释一般两个月之内会办理完成。假释的法定程序是: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1、罪犯评审鉴定表;2、罪犯奖惩表;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二、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三、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假释由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为执行完毕的刑期,考验期内一般不予减刑,被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假释之日起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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