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放假不免高速费。根据我国高速通行费相关规定,中秋节并不在高速免费规定的法定节假日范围内,我国实施高速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包括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因此中秋节高速正常收高速费。
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文件《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仅针对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重要节假日,实施7座(包括7座)以下小型客车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政策,但不包括元旦、端午节和中秋节。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实施范围
(一)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二)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三)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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