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操作有两种方式:
一、官网自助办理。单位参保转成个人参保在网上自助办理,也需要一个前提,那就是已经停止参保,如果一切没问题,就接着往下看。2.选择“在线办理”,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3.登录之后,选择左侧“个人参保管理”,点击“单位参保转个人缴费(深户)”,按照提示操作即可。
二、窗口办理;参保人也可以选择到到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办理,温馨提示,必须是本所在地的社保机构。需要携带的资料:1.填写表格《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2.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3.(验原件收复印件);4.已办理金融社保卡请提供金融社保卡;尚未办理金融社保卡请提供参保人本人在本市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开具的存折或借记卡(验原件收复印件)。最后,还有一件重要的事那就是参保成功后每月20日至月底最后一天为扣费期,所以大家要每月20日前在缴纳社保费用的账户中存入足够的金额,不然扣费不成功就麻烦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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