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不可以在外地的民政局办理。法律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离婚手续只能去女方户口所在地或者男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不可以在外地的民政局办理。
一、两人都在异地如何办理离婚
两人都在异地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是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就结束了双方的婚姻关系。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结婚证在外地能办吗?
双方当事人都在外地的,办理结婚证必须要求双方共同到男方或者女方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三、离婚是不是在哪里都可以离
离婚不是在哪儿都能离。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双方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只能在任意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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