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编制委员会:
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我委党组会研究,拟对委内设机构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设立行政服务科,挂“法制科”牌子。
该科室的职能为:负责全县行政许可事项县级审批权限内一、二、三产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上级审批权限内的核转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制定我县相关的实施意见(办法);负责相应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调研和督查工作;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
二、设立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挂“应对气候变化科”牌子。
该科室的职能为: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上级审批、核准项目能评材料的上报及跟踪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全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示范工程;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及有关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县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全县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规划和重大政策。
三、综合规划科,挂“经济研究室”牌子。经济研究室不再单设,其职能划入综合规划科。
四、“项目推进科”更名为“工业发展科”,其职能不变。
五、县重点项目办单列,不再为项目推进科的挂牌单位。
六、撤销沿海开发科。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予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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