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毒品违法行为,是指非法持有鸦片不满
200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对非法持有毒品违法行为的,应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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