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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如何确定?

2021-02-26 来源:华拓网

破产债权清偿的顺序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普通债权的清偿顺序有哪些,普通破产债权清偿顺序

普通债权的清偿顺序如下:

一、设有担保的债权。

二、没有担保的先清偿负担较重的债权。

三、如果负担相同的,则先清偿先到期的债权。如果到期时间相同的,则按比例来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破产企业债权清偿顺序,查封顺序与债权清偿

企业破产后债务的清偿顺序是:

1、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2、然后缴纳公司欠的税款;

3、再清偿公司的债务;

4、最后将剩余的财产分配给股东;

5、清算结束。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清算清偿顺序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如下: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企业破产的债权清偿优先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时债务清偿顺序是:首先,应当先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其次偿还破产人欠缴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再行偿还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企业破产优先债权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应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债务:

(一)破产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二)劳动债权。

(三)破产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 该内容由 唐凤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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