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结婚证能迁户口。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可以迁户口的情形包括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等,如果女方想将户口迁到男方的,男女双方需要结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假如没有结婚证,还没有把户口迁过来的女方可以做吗?
没领结婚证能迁户口。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可以迁户口的情形包括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等,如果女方想将户口迁到男方的,男女双方需要结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没有结婚证,进入男方户口本,还需要女方户口本吗?
办结婚证需要女方户口本。结婚需要的证件有:当事人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港澳台居民需要的证件有: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没有结婚证,现在想离婚了,但是孩子户口上在男方家里,要怎么才能把户口迁过来
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是因为未婚先孕的原因,孩子的户口在父亲或母亲一方的,缴纳过社会抚养费的,迁走孩子户口的方式是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并向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社会抚养费缴纳凭证及其他迁入所需材料进行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没有结婚证,孩子户口的女人能回来吗?
没有结婚证,孩子户口上在女方的手续是: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办理户籍登记。《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有户口本没有身份证能领结婚证吗?
没有户口本是不能领取结婚证的。若一方户口本丢失,则应当先拿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凭借户籍证明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该内容由 王文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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