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职后工资故意少发的,劳动行政部门需要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单位不支付工资的,那么劳动者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的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还不能解决问题,那么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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