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买卖烟草未办证件是违法行为,烟草专卖部门可处罚款,没收违法烟草及违法所得。未办经营许可证贩卖香烟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者可判刑并处罚金。非法经营还包括未经许可经营专卖物品、买卖许可证、从事金融业务等。
法律分析
1、未办理相应的证件,私人买卖烟草是犯法。
2、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
3、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4、如果个人没有办理经营许可证就贩卖香烟的就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情节。如果是违法经营获利在20000元以上的就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了,要判刑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结语
私人买卖烟草未办理证件是违法的,准运证超限也会受罚。违法运输烟叶可按收购价格的70%收购,其他烟草专卖品按市场批发价格的70%收购,严重情节将没收违法物品和违法所得。个人未办理经营许可证贩卖香烟也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违法经营获利超过2万元属严重情节,将判刑并处罚金。《刑法》第225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扰乱市场秩序者将受刑罚和罚金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5修正):第四章 烟草制品的销售和运输 第二十三条 个人进入中国境内携带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和处理违法案件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私分没收的烟草制品,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和处理违法案件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购买没收的烟草制品的,责令退还,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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