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买卖双方当事人权益,防范违规的房地产中介对当事人权益的侵害,凡委托具有房地产经纪资格的专业公司提供代理、居间介绍等服务的,受托居间、代理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应在合同中标明名称、地址、电话和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的姓名、执业证书号码并签字盖章。
一、我国的土地租赁中介一般收费多少
房地产经纪收费是房地产专业经纪人接受委托,进行居间代理所收取的佣金。房地产经纪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1、房屋租赁代理收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
2、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
3、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4、土地使用权转让代理收费办法和标准另行规定。
5、房地产经纪费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向委托人收取。
二、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人员特定。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人员必须是具有特定资格的专业人员。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人员必须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未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的人员不能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必须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仅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的人员不能独立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2)委托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是受当事人委托进行的,并在当事人委托的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提供当事人所要求的服务。
(3)服务有偿。房地产中介服务是一种服务性的经营活动,委托人应按照一定的标准向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支付报酬、佣金。
三、二手房买卖时的诈骗行为有哪些
1.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
2.从事成套独用居住房屋使用权买卖经纪活动。
3.无照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
4.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出租、出借经纪执业证书。
5.房地产经纪组织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对相对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
6.房地产经纪组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
7.各类房地产广告信息、内容中未标注忠告语,以及未经登记发布房地产印刷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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