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退还彩礼的条件: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要返还彩礼。
一、结婚半年离婚彩礼能够要回来吗
结婚半年离婚彩礼钱不一定要退。法律规定,离婚后女方退还彩礼的情形只有两种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的确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或者是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那么在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由此可知,只要当事人之间没有出现上述情况,那么夫妻解除婚姻关系后,彩礼归女方所有,无需退还男方。
二、女方提出离婚需要退还彩礼和酒席钱吗
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退彩礼:(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答登记手续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能要回来;(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三)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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