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颈部轻微伤标准3.1头皮擦伤面积在5c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3.2头皮创。3.3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3.4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3.5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3.6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2以上;划伤长度在4c以上。3.7眼部挫伤。3.8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3.9眼部外伤造成视力下降3.10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3.11耳廓创在c以上;耳廓缺损。3.12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3.13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3.14涎腺其导管损伤。3.15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3.16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3.17外伤致下颌关节活动受限。3.18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c以上。3.19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5c以上,面积在4c2以上,或挫伤面积在2c2以上。躯干会阴轻微伤标准4.1躯干部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2以上,擦伤面积在20c2以上,躯干皮下血肿。4.2躯干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在1c以上或者创口累计长度在1.5c以上,刺创深达肌层。4.3肋骨一处单纯性线性骨折;确证肋软骨骨折。4.4女性乳房浅表损伤。4.5外伤后血尿。4.6会阴部软组织挫伤。4.7会阴、阴囊、阴茎单纯性创口。4.8阴囊、阴茎挫伤。4.9脊柱韧带损伤。4.10损伤致孕妇先兆流产的。四肢损伤轻微伤标准5.1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2以上;擦伤面积在20c2以上。5.2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创口长度在c以上,刺创深达肌层。5.3肢体关节、肌键损伤,伴有临床体症。5.4手、足骨骨折。5.5外伤致指(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其他损伤轻微伤标准6.1烧烫伤6.1.1躯干、四肢一度烧烫伤,面积在20c2以上,或浅二度烧烫伤面积在4c2以上;深二度烧伤。6.1.2面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0c2以上;浅二度烧烫伤。6.1.3颈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5c2以上;浅二度烧烫伤面积在2c2。6.1.4烫伤达真皮层。6.2牙齿咬合致使皮肤破损。6.3损伤致异物存留体内。6.4其他物理、化学、生物因素所致的轻微损伤。参照相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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