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评审费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相关规定可得,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具体如下:
1.对于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则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2.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为20%.
3.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4.对于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当实行加成征收办法.
(1)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也就是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那一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
(2)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对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元的那一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应当加征十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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