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的贷款行为包括: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非法吸收存款、未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向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违反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分析
(一)擅自转贷金融机构贷款的人;(二)通过向其他营利机构借贷、向本单位员工筹集资金或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人;(三)未取得合法放贷资格,以盈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贷款的人;(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将借款用于违法活动仍提供贷款的人;(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人;(六)违背公序良俗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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