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更换。监理合同第三条特别约定条款就明确表明,属于情节严重的,除由其支付违约金外,则由建设单位中止合同,限期监理单位退场,对监理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给予6个月至3年的参与六安市国有投资项目监理的投标资格限制。监理费用只结算验收合格部分的,并扣除重新进行监理招标的费用以及因监理违约导致工期延误而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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