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1、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2、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3、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4、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5、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申请登记时,企业和主管部门应如实向登记主管机关报告法定代表人的真实情况。对于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在申请登记时向登记主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国家颁布的公司法是否属于商法
公司法属于私法的范畴,是含有商事行为法的商业组织法。在法律部门上,属于商法的部门法。
二、公司法的使用范畴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
其一,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其二,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
(一)有限责任公司
概念:指依据公司法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数有一定的限制,必须是50人以下
(2)股东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财产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资本
(4)公司的规模可大可小,适应性强
(5)公司的设立程序简单,组织机构灵活
设立条件:
(1)股东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额3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
(二)股份有限公司
概念:是指依法成立的,其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公司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
(1)公司发起人有人数限制,2~200人
(2)公司资本分成等额单位,称之为股份
(3)股份以股票形式发行
(4)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规模较大,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在设立程序上也比较复杂。
设立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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