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期补开发票,有两种申报处理方式:
1、后期开票通过未开票发票栏负数申报。后期补开了发票,需要填写两个地方。在“开具发票”相应栏次填写开票数据,同时在未开票发票栏次填写其对应负数金额。
2、后期开票通过抵减开票栏销售额方式申报。也就是说申报增值税不在“未开票收入”填列负数,而在开票销售额中减去已经申报的未开票收入,将差值填列到“开票收入”的相应栏次。举例来讲,当月开具发票700万,其中补开前期发票200万,实际申报开票收入500万元。
发生异常申报处理
不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要在进行补开发票纳税申报时,因申报的销售额和发票开具金额比对异常,系统就会提示无法通过申报,强行申报的话,会无法解锁金税盘。
按照税总发〔2017〕124号规定,异常比对结果经申报异常处理岗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不得对税控设备解锁,由税源管理部门继续核实处理。所以,遇到这种情况,纳税人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后解除异常。
所以作为纳税人,一定要做好未开票收入台账,未开票收入有哪些?哪些已经补开发票,哪些尚未补开,有了这个明细,不管是自己申报核对还是税务局比对时候要求提供资料,都能说得清清楚楚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六条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必须按照税务机关批准的式样和数量印制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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