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房产税的开征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二)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三)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四)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五)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六)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一、租房土地税的标准
1、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计算公式为:用于经营的房产(如写字楼商铺等)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例如:A企业2016年账簿上固定房产租金收入100万元,该企业2016年应缴纳的房产税是多少?应纳税额=100万×12%=12万。)
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3、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减除幅度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更具当地情况确定),后的余值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减除比例)×年税率1.2%。
二、企业房屋租赁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房产税
按《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对私有房产主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
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的房屋位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应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的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国税发〔2003〕89号文件的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