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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和开标时间的规程

2020-04-14 来源:华拓网

本文介绍了招标时间和开标时间的规定以及招标的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同时,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招标的形式包括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

法律分析

招标时间和开标时间的规定如下:

(1)招标公告发布后20天以后能开标;

(2)将开标时间规定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目的是为了防止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利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与开标时间之前的一段时间间隔做手脚,进行暗箱操作。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二、招标的形式有哪些

招标的形式有以下: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招标投标两种方式之一,属于无限制性竞争招标,是招标人通过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所有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确定中标人的一种竞争交易方式;

2、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一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结语

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保障市场公平、优化资源配置具有重要作用。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希望广大投标人能够充分了解招标投标的法律规定和程序,遵守道德规范,以诚信、公正的态度参与投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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