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险一金和五险一金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五险一金中,“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简称社保;“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而五险之中的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二为一,就变成了四险,对于企业员工来说并不会产生什么影响。
由于生育保险是用人单位缴纳的,个人不进行缴纳,在两个保险合并之后,参保人购买了医疗保险就会自动的增加生育保险,因此四险一金能够给企业减轻负担,即企业交的钱会少。对于参保人来说,报销时也更加的快捷方便。
一般所称的“四险一金”是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是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加上生育保险。因为生育保险不是每个劳动者都会涉及的,因此许多人用“四险一金”的说法代替“五险一金”。本质上没什么区别。
但是,“四险一金”的说法是不符合保险条例要求的,也可说是不完整的。
社会保险条例中规定,国家强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参保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俗称“五险”。“五险”缺一不可,是每个劳动者必须享受的权利。
而我们知道,在目前中国,各私营业主为了节省开支,竭尽所能逃避各种社会责任,千方百计的不交,少交社会保险。而他们的不法行为并没有得到社保经办机构的强力打击,相反的被予以默认,进而在社会上居然也形成了这种观念,既社会保险就是所谓的“三险一金”或“四险一金”。另外,住房公积金并不是社会保险强制执行的,它是用人单位给员工带来的福利待遇,不交也可。当然,在有的地区,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这也是保险属地性的体现。
缴存的“五险一金”分上下限两种,如果职工收入介于上下限之间,则以实际工资水平申报缴存“五险一金”。但是对于自己每个月缴纳多少比例的“五险一金”,很多人并不清楚。
法律依据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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