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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还用坐牢么

2024-03-21 来源:华拓网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不是不用坐牢,而时在判了四年有期徒刑之后有一年暂缓的考验期,只要在这四年之内没有违法记录,那么三年的有期徒刑就可以不用再进行执行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涉及刑事案件,可以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有罪辩护,无罪辩护,罪轻辩护。

刑事案件不同阶段请律师有什么作用?

关于刑事案件,分为三阶段:公安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

1、侦查阶段:

犯罪嫌疑人被关押进看守所,亲属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会见的。

律师可以:

1)会见,在律师允许范围内传达双方信息,安抚受惊的犯罪嫌疑人;

2)提供法律咨询;

3)申请取保候审等。

2、审查起诉阶段:

律师就可以申请阅卷,了解具体案情以及司法机关掌握了什么证据,及时制定辩护策略。

3、审判阶段:这是最关键的阶段。

律师根据案情实施辩护策略,与公诉机关据理力争,通过事实和法律说服法官采纳自己的辩护意见,使审理朝着犯罪嫌疑人有利方向发展,为犯罪嫌疑人争取无罪或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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