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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别人钱别人欠我的钱我怎么办?

2020-09-10 来源:华拓网

债务人应与借款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限定还款期限,如无法履行,则需起诉至法院。法院会受理符合条件的起诉,以避免超过诉讼时效。债务应当清偿,如暂无力偿还,需经债权人同意或法院裁决,可分期偿还。

法律分析

欠别人钱没钱还应当找借款人协商,让其写出还款计划,限定还款期限。如果到期还是不换,只能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以免超过诉讼时效。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拓展延伸

债务纠纷如何妥善解决?

债务纠纷的妥善解决是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平衡和保障。首先,双方应积极沟通,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在此过程中,双方应提供相关证据和文件,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法律援助和律师的参与也是重要的,他们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代理服务。最后,如果仍无法解决,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争议。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理性和耐心是至关重要的,以期望最终实现公正和合理的解决方案。

结语

债务纠纷的解决需要双方积极沟通,友好协商,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法律援助和律师的参与也是重要的,他们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代理服务。如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争议。保持冷静、理性和耐心,期望最终实现公正和合理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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