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农村发生水灾,农民庄家被淹,政府部门会派人到灾害地区村委会调查的,村委会立即进行摸底,摸出农民各户的灾情后,再逐步填表上报到乡(镇)政府,再由民政部门,根据各户受灾情况,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第十八条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
就地安置应当选择在交通便利、便于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地点,并避开可能发生次生自然灾害的区域,尽量不占用或者少占用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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