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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被劳动教养过十年后还会有案底么

2021-06-13 来源:华拓网

十年前的案子,如果当时已经立案,则适用诉讼时效中断,未作处理前时效不重新计算,再起诉理论上可行。但现实中十年不处理的可能性小,处理后时效重新计算,超时的可起诉但可能被法院驳回。

法律分析

有可能会。十年前的案子,无论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如果当时已经立案的,则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在未作出处理决定前,时效一直未重新开始计算,因此,从理论上讲,再起诉没有问题。不过,在现实中,除了刑事案件外,十年不作处理的可能性太小,如果当时已经有了处理,自处理结果宣布之时开始,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如果至今已经超过时效的,虽然可以起诉,但对方一旦提出时效抗辩的,法院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拓展延伸

劳动教养结束后,过了十年,案底是否会被清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教养结束后,个人的案底信息不会自动清除。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如果个人在被劳动教养期满十年后再次犯罪,且该犯罪行为被判处刑罚,那么此前的劳动教养案底将会被合并计算刑期。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个人的案底信息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可以向特定机关申请删除、销毁或封存。因此,劳动教养结束后的十年并不意味着案底会自动清除,但在特定情况下,个人可能有机会申请删除、销毁或封存案底信息。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十年前的案件在一定条件下可能会重新起诉。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除非十年内未作出处理,否则诉讼时效会重新开始计算。此外,劳动教养结束后的十年并不意味着案底会自动清除,但根据法律规定,个人可以申请删除、销毁或封存案底信息。因此,在具体情况下,个人可能有机会清除案底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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