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遇到了企业拖欠工资的情况,首先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处理,请求用人单位及时发放拖欠的工资。
(二)若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去相关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或是未足额支付的劳动报酬。
(四)此外,根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条中明确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处理。所以对于此类纠纷,并不需要先申请进行劳动仲裁,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用人单位。
一、什么是劳务分包
指施工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均可作为劳务作业的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劳务单位不分资质等级)
二、劳务分包与转包的区别
(一)对象不同。转包的对象是工程或分部分项的工程;而劳务分包仅指向工程中的劳务。在转包的情况下,转包人是将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任务转让给转承包人,包括建设工程任务中的经济技术责任,管理责任及劳务作业任务;而劳务分包的情况下,劳务作业发包人仅将其承包建设工程任务中的劳务作业任务分包给劳务作业承包人。
(二)合同效力不同。转包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而劳务分包属合法行为,法律对劳务分包并不禁止。如前文所述《司法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依法进行的劳务分包合法有效,不同于转包,只要认定为转包行为均无效。
(三)法律后果不同。转包的双方对因此造成的质量或其它问题要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分包双方互相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并不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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