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房屋装修申报 住宅装修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前,应向住宅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单位及城建监察中队进行申报登记。
2、提交申报材料 房屋装修申报之后,需先填写装修申请表;之后提房屋所有权证、以及申请人和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对于房屋结构需要大幅改变的住所,还需要提交房屋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等材料。
3、审核考察资料 对于提交的装修施工资料和证件,相关部门需要进行审核和考察,主要查看证件的合法真实性。
4、交纳办证所需费用 审核考察通过之后,就可以办理装修许可证了,只是在拿证之前,需要交纳装修保证金。目的是为了保证业主房屋的主体结构在装修时不被破坏,确保房屋的安全使用,装修结束后可以再拿回来。由此,装修许可证就办理好了。
办理装修许可证,其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如下:
1、申请表两份填写。(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
2、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副本原件。
3、甲方出具的经办人员委托书及身份证。
4、甲方营业执照、税证、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或工商名称预审书、法人身份证。
5、租凭合同、房产证明或规划部门发放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业主方同意装修证明(即物业同意装修证明)。
6、施工方营业热照、建设部门发放的资质证书、机构代码证、施工合同、预算书、施工组织计划。外地装修企业需提供省建设厅颁发的入黔手续。
7、监理合同、监理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外地监理企业需提供省建设厅颁发的手续)。
8、以上资料三至七项装订成册(所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资料提供单位公章)。
办证所需费用
1、办证窗口不收取办理费用,但安全生产措施备案时如果达到买保险的条件时需买保险。
2、工程质量监督费
区的收费标准:工程造价的1%;
市的收费标准:工程造价的1%(具体的根据工程造价收取,可能会低于1%。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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